有不少昆山中小企业都有这样一个疑问,我们企业在做纳税申报的时候是否可以延期呢?昆山博文在这里给大家申明,是可以延期的,并且有法可依,那么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呢?博文税务筹划平台小编带大家继续往下看。
1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1条的规定: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规定的确定期限缴纳税款。
简而言之,若没有特殊情况,就一定要按规定时间纳税申报,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。若存在特殊情况,可以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,在相关部门批准之后,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。
2、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: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,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:
(1)遭遇不可抗力因素,给纳税人产生巨大损失,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
(2)企业的当期货币资金在给员工缴纳公司和社保费用之后,无法满足缴纳税款的金额
3、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:纳税人“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”,经过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。
在上述规定中的“当期货币资金”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,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不包含在内;“应付职工工资”是当期计提数。
http://kunshan.cpa.js.cn/fuwu/36114.html
1、根据税收征管法第31条的规定: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规定的确定期限缴纳税款。
简而言之,若没有特殊情况,就一定要按规定时间纳税申报,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。若存在特殊情况,可以向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,在相关部门批准之后,可以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缴纳。
2、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的规定: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,属于征管法中的特殊困难:
(1)遭遇不可抗力因素,给纳税人产生巨大损失,正常的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
(2)企业的当期货币资金在给员工缴纳公司和社保费用之后,无法满足缴纳税款的金额
3、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:纳税人“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,不足以缴纳税款的”,经过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。
在上述规定中的“当期货币资金”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,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不包含在内;“应付职工工资”是当期计提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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